国内专利申请(实用新型)
一、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二、申请实用新型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资料。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文件签名;公司申请: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文件盖章。
(2)专利名称 :
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不得超过 25 字),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及商业宣传用语,也不得使用代号或含糊不清的词汇,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语或国家标准规定术语或常用的规范术语。
(3)现有技术(本发明的背景技术):
应写明与本发明技术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说明其优点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之处,例如某国 XXX 号专利,或某出版物名称等。 发明创造为产品的,如对于现有技术的结构用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时,可附图说明。
(4)技术方案:
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创造,应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构件名称、各构件之间的联接关系、动作原理和工作程序,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对于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应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硬件说明其构造特征。
(5)附图说明:
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附图的图面上一般不得写有汉字,零件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在说明书中说明每个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同一零件的标号在各幅附图中均应一致,不得使用同一标号来代表不同的零件。制图有困难时,可委托代理机构绘制。
三、时间
(1)、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日起,约8到10 个月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
(2) 、按规定缴纳证书费、 登记费和首年年费后,约2到3个月发《专利证书》。
(3)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 10 年, 10 年之后自动失效。
添加收藏:2015-09-05 点击:379 <<< 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