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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怎样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广东禅信律师所来告诉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即明确赠与其中一方)  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承包、租赁收益、债权、军人复员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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