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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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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范围

    


    合同纠纷服务范围

    一、非诉讼合同法律服务范围:
    1、提供各类合同法律咨询;
    2、参与企业之间、公民之间、企业与公民之间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草拟、审查、修改合同;
    3、制作各类格式合同文本
    二、合同纠纷诉讼法律服务范围:
    1、买卖合同
    (1)产品销售合同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买卖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纠纷……
    2、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纠纷
    (2)公益事业(救灾、扶贫等)捐赠合同纠纷
    (3)动产赠与合同与不动产赠与合同纠纷
    3、借款合同
    (1)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纠纷
    (2)民间借贷纠纷
    4、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其他产品,或物品租赁合同纠纷
    5、承揽合同
    加工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修理合同纠纷、复制合同纠纷、测试合同纠纷、检验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7运输合同纠纷(客运合同纠纷、货运合同纠纷)
    8、担保合同纠纷
    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留置纠纷、定金合同纠纷
    9、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再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10、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房地产咨询纠纷、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房地产经纪纠纷、物业管理纠纷、饮食服务合同纠纷、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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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对于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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